关于开通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咨询电话的通告


    自2008年7月14日起,企业预收货款实行登记管理。企业应通过互联网或前往所在地外汇局,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的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网址:www.safesvc.gov.cn),办理预收货款的逐笔登记和注销手续。
    湖北省分局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咨询电话:027-87327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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