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策引导,积极帮助企业防范外债风险


     为帮助企业加强外债风险管理,提高企业以及国家防范和化解外债风险的能力,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企业外债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近年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的指导和商业银行的大力支持下,我省一批大中型企业的外债结构得到了很好的调整和改善,增强了抵抗风险的能力,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的企业甚至扭亏为盈。由于外债风险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国际、国内市场汇率和利率波动给企业外债带来的外汇风险具有不确定性,特定情况下,低风险外债与高风险外债互为转换。2005年7月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本外币汇率变动的双重风险加大了企业管理外债风险的难度,仅仅依靠单一的外债结构调整已经难以适应市场要求。因此,企业迫切需要通过建立外债风险管理制度,形成一种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外债风险,促进企业的发展。
     《意见》从认清外债风险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对债务风险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正确的防范风险观念,如何准确把握外债风险的核心,如何合理选择避险途径,如何正确运用避险工具,加强防范外债风险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银行在企业管理外债风险中发挥的作用以及外汇管理部门如何做好对备案企业的指导和服务等方面,对企业加强外债风险管理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意见》指出,企业要改变风险管理可有可无、市场风险是天灾、出了问题不在自己、避险保值是短期操作的观念,树立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意识,从经营战略的高度予以重视,主动加强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而不是只考虑短期利益。《意见》建议企业制定外债风险管理制度,将企业外债风险管理纳入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明确外债风险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分级责任人。《意见》提请企业应根据利率、币种、期限以及避险工具等确定外债风险值所在,从签订外债合同和确定条款开始就注意防范和避免风险。《意见》明确了外汇管理部门应把督促企业加强外债风险管理作为外债管理工作的内容之一,帮助企业建立外债风险管理制度并为其备案,建立备案企业名录,给备案企业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譬如:业务咨询、必要的信息支持、相关培训以及与其它外债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等。
《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外债结构调整取得的成效;有利于将外债风险的管理关口前移,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有利于在整体上提高国家防范外债风险、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能力;有利于推进我国的汇率制度改革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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