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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航空有限公司是华中地区首家民营航空企业,也是我省企业首次采用经营性租赁方式引进空客飞机。这十架A320系列的租赁业务合同金额3.5亿美元,特别是飞机引进前需支付的各项抵押金、保证金达1854万美元。按照特殊非贸易相关规定,这些支付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逐笔核准。为支持企业发展,湖北分局首先争取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授权,内部程序上特事特办,所有核准手续均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已累积核准付汇890万美元;其次,着手研究方案解决后续租金、航空耗材等费用支付问题,启动外汇局指导、银行监管、企业自控的三方机制,最大限度的满足企业便利化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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