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实行预约核销和优先核销,为重点出口企业和出口收汇荣誉企业提供外汇服务的绿色通道。此举在辖内出口企业中引起了较大的反响,许多企业纷纷表示要积极争创"A"类企业。二是突出重点,对进口付汇大户实行"分次核销。"具体做法是在企业到货第一次报关后由海关提供的临时关单,外汇局通过二次核对的方式核实海关出具的临时关单真实性,为企业办理临时付款的核销手续,并建立企业临时核销台帐,对临时付款的核销情况予以逐笔登记;待企业最终结算完毕二次报关并由海关出具"进口结汇专用联"后,再根据企业二次付汇的金额办理二次核销,在台帐中对相应的临时付款核销记录予以充销,同时对"进口结汇专用联"电子底帐办理核注和结案。 |
| |
|
|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制作,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路69号金融大厦 邮编:430071
|
|